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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把“招公安”弄成“选模特”

2023-02-13 17:06

  “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面部无明显缺陷,无残疾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觉异常,无文身,无重度平跖足;……;男性身高不低于173厘米、体重不低于53.55公斤;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、体重不低于46.75公斤。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能录用。”25日,山东省某市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安的这则信息在扬子求职通QQ群里“沸腾”起来,网友直呼“雷人”。(据9月27日《新文化报》)

  猛然一看,以为这是什么选美大赛在招聘模特呢,仔细一看,原来是山东某市的经济开发区在招聘公安。模特和公安可以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类人,而招聘的标准却几乎可以通用,这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。模特就是要在各种场合展示给别人看的,如果说对外在形象的要求高些还可以理解的话,那么招聘公安也要求体貌端正,甚至连体重必须达到几斤几两都规定好了,是不是就有些过犹不及呢?

  客观地说,对于一些特殊的岗位,对就业者身体素质有些特殊的要求,也是很正常的。公安这一职业算不算特殊职业,也不好说,但可以肯定的是,一个身高173的男性可以从事的职业,另外一个身高170的男性也完全可以从事,甚至说可以做得比他更好。同样的道理,一个体重超过53.55公斤的男性可以胜任的工作,另外一个体重不到 53.55公斤的男性,同样也可以胜任。况且,人的体重也是在不断变化的,他在招聘的时候符合了标准,不代表他被录用以后永远都是这个体重。

  所以说,该市这则公安招聘启事的条件,既没有道理可言,又缺乏可操作性,而且还有歧视之嫌。按照国际惯例,所谓的就业歧视,一般是指对人天生的,后天无法改变的条件设限,比如相貌,身高,体重等等。而对于那些后天可以改变的东西设限,比如学历,技术,技能等等,则不属于就业歧视。很显然,山东某市这家单位要求应聘者身高多少,体重多少,相貌如何,已经涉嫌就业歧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