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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江苏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

2025-02-13 16:13

 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,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“辅警”)9名(非人民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招聘岗位详见《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》,表内专业参照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。

 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,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。按照合同约定、岗位职责要求,由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、使用及考核,试用期6个月。

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至2024年10月31日17:00,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(。报名咨询及投诉电线,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30-16:30。

 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应聘人员根据通知,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,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。通过资格复审的,参加考试。考试形式主要为综合能力考试和结构化面试,通过综合能力考试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其中,应聘支持保障类岗位考生(详见附件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“岗位类别”)需另外参加专业技能测试。

  应聘从事警犬训导辅助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评。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,测评项目包括:10米×4往返跑、纵跳摸高、男1000米/女800米跑。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,任何一项不达标,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,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

 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岗位招聘计划1:1的比例,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(政审)人选。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,体检不合格的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。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考察(政审)按有关规定执行,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日常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,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,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。考察(政审)不合格的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
  体检、考察(政审)均合格的应聘人员,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日。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,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。办理聘用手续后,一般不再递补。

  (三)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,专业以毕业证书或书为准,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。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,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。

  (四)此次招聘由江苏省公安厅统一组织,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  (五)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,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、由他人代报名、伪造报名信息、填写信息有误、信息补正不及时、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,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,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、手机通讯不畅、屏蔽群发短信、无故挂断电话、不接听电话、未及时查收短信、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,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